日前,农业部、国家开发银行共同发布了《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意见》,明确提出,今年要在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选择1~2个示范区进行试点,大中型农机具作为贷款抵押物获得政策支持。 开发性金融支持示范区以现代种植业、畜牧业、农产品加工流通业、种业和信息为创新建设重点,建立健全的管理、操作、担保、公示平台和信用协会,加强现代农业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,强化示范区农机装备,提高其整体生产能力和经营能力。《意见》指出,推动健全农业贷款抵押财产评估、管理、处置制度,因地制宜地扩大贷款抵押担保物范围,探索以设施棚舍、大中型农机具、水域经营权等作为贷款抵押物。通过融资租赁模式,满足示范区大型设备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和其他融资需求。为具备一定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市融资提供服务,开辟农业发展直接融资渠道。
《意见》指出,力争到“十二五”末,使示范区融资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,融资服务体系基本健全,开发性金融支持示范区的融资总量达到500亿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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