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业部上周发布全国休闲农业调查报告,明确目前我国休闲农业收入来源主要是靠农产品销售,休闲农业还是一种低水平的休闲消费。
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去年对全国休闲农业做了大国模的摸底调查,调查对象是国内13.5万个休闲农业经营主体,调查数据表明,2010年,13.5万个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共接待游客14.4亿人次,年营业收入1106亿元,其中农副产品销售收入604.2亿元;年利润335.2亿元,年上交税金44.2亿元。单个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平均接待游客1.1万人次,平均利润24.9万元。
调查数据显示,目前农民是国内休闲农业的经营参与主体,农产品销售是休闲农业的重要收入来源。2010年,国内休闲农业人均消费水平为87元/人次。其中,旅游观光消费32元,是同期全国旅游消费水平(535.4元/人次)的1/15;人均农产品直销额42元,高于旅游观光消费。
较为具体的数据还有,在13.5万个休闲农业经营主体中,共有从业人员204.5万人,其中农民188.7万人,占行业从业人数的92.4%。农家乐、休闲农庄、农业园区、民俗村分别吸纳42.3万、43.1万、85.2万、18.2万农民就业,并通过辐射推广新品种、新技术、新模式、新工艺,带动周边196.8万农户脱贫致富。